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反光材料5000万平方米的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21年修正)》等有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反光材料5000万平方米的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后村桥路2号

5、建设内容及规模:拟淘汰老厂区设备,在18.81亩的现有新厂区内通过技术革新,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新增溶剂回收环保设备、分切设备、镀铝机组等设备,新增2600万平方米反光材料生产能力,技改后全厂达到年产反光材料5000万平方米的生产能力。技改后老厂区予以关停不再生产。

6、总投资:预计总投资1645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保护目标名称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方位

与厂界距离

漕桥村

漕桥村

居民点

环境空气

人群健康

环境空气

二类区

E

约980m

石梁桥

居民点

NW

约260m

夹板浪

居民点

NE

约330m

香下桥

居民村

SW

约470m

百步村

居民点

E

约2080m

祝家头

居民点

SE

约960m

湖塘下

居民点

S

约1260

求是村

求是社区

居民点

NE

约920m

梅秋里

居民点

NE

约1910m

陶村桥村

居民点

NE

约2450m

潘板桥村

潘板桥村

居民点

N

约1150m

潘板桥社区

居民点

N

约1820m

夹坞里

居民点

NW

约1890m

上感塘

居民点

N

约1980m

感塘村

居民点

N

约1812m

汪家村

居民点

NW

约2330m

螺蛳坞

居民点

NW

约2320m

桥头社区

居民点

NE

约2010m

麻车头村

港北

居民点

SE

约2700m

后子

居民点

SE

约2570m

陆家头

居民点

SE

约1320m

喻家头

居民点

SE

约1570m

景家头

居民点

SE

约1950m

徐家

居民点

SE

约2190m

汪家墩

居民点

SE

约2210m

西山村

恒和依山郡

居民点

SW

约2020m

上西山

居民点

SW

约2230m

上西山

居民点

SW

约1800m

下西山

居民点

SW

约1410m

余杭区径山第一中学

学校

NE

约1770m

潘板中心小学

学校

NE

约1610m

径山镇政府

政府机关

NE

约1000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对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外排废水经厂区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无不利影响。

2、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RTO焚烧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经初步预测分析,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正常排放的情况下,评价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过相关环境标准值,不会引起周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变。项目周边敏感点污染物预测浓度能够满足相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3、对声环境的影响:项目营运后,经采取适当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周界噪声能够达到GB12384-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相应标准;不会导致周边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超标。

4、固体废物:本项目各类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主要风险事故为各类液体化学品的泄露、火灾爆炸及废水、废气超标排放等事故。对此企业将严格落实相应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将项目环境风险能够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治理措施:排水系统严格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外排废水经厂内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

2、废气治理措施:项目实施后有机废气采用RTO焚烧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废气排放能够满足《纺织染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962-2015)、《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等有关排放限值。

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在设计时选用高效低噪设备,要求对高噪声设备实施减振、降噪措施,对设备布置合理规划,并加强周界绿化以确保周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各类工业废物经收集后合理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企业针对危化品管理、运输、储存、生产使用过程及末端治理等多个方面采取防范措施,配备足够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及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严格的防范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从而有效降低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概率,并将事故污染影响降至最低水平。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经综合分析,本项目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符合区域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应严格实施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认真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从环保角度论证,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区域边长5km矩形范围内的团体和个人。

主要事项: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向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1年4月6日~2021年4月19日,与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

八、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示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径山镇后村桥路2号

邮政编码:311116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0571-88156182

环评单位:中煤科工集团杭州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拱秀路288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71-86819137

E-mail:hp201512@sina.com

十、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将在报送审批前,在环评单位网站(http://www.hzhb.com.cn/)公开。

公示发布单位:杭州星华反光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