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翅难逃!报废车招摇过市,孝昌交警“火眼金睛”识破!

      机动车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将按照规定进行报废。而且,这样的车辆上路行驶也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极易造成交通事故。5月22日,身着反光面料工作制服的澴西中队民警查获一辆上路报废车。



















    当日上午10时许,孝昌交警大队澴西中队民警身着反光背心在243省道博士湾设卡开展“两车”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鄂K88**9白色凯马牌的小型汽车由西向东往城区方向行驶,且车前玻璃上未粘贴任何车辆标识,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检查,发现该车是附近专门拖垃圾的车子。
    经平台查询,该车多年逾期未年检已达到报废标准,不允许上路。随即,身着反光衣的民警对驾驶员杨某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述报废车上路存在的危害性,并让杨某将垃圾进行就近卸载。目前,民警依法对车辆进行暂扣至花园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交警提示:机动车达到报废车辆或者到了使用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等大大降低,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人身安全问题,希望广大驾驶员不要存在侥幸心理,驾驶报废车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