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下的高可视警示服小科普

         国标GB20653-2006是参考广泛被世界认知的EN471标准(欧洲职业高可视警示服标准)并结合我国国情制定的已于2007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一标准的实施为我国相关从业人员反光服的装备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在国标警示服标准中,规定了反光服的级别,荧光面料和反光条的性能和测试方法和反光材料的使用位置。下面我们就聊聊不同警示级别的反光服,1级警示服由缚带通过肩部并环绕腰间的背带构成。荧光材料的最小使用面积:0.14平,反光材料的最小使用面积:0.1平,通常1级警示服用于可视性要求较低的作业环境。2级警示服服装全部覆盖上身躯干部位(包括前胸、后背、肩膀)主要以反光背心和反光T恤为主,荧光面料的最小使用面积:0.5平,反光条的最小使用面积:0.13平。2级警示服主要满足从业人员在道路附近作业环境中的要求,要求较高比1级反光服使用环境要复杂。3级警示服能满足2级警示服的要求外,在服装的袖子和裤子上有高可视反光条,荧光面料的最小使用面积:0.8平,反光条的最小使用面积:0.2平。3级警示服能满足在高危险工作环境中穿用的要求包括在身体运动部位使用反光材料。
       随着我国对交通安全重视而采取的进一步措施,很可能对反光服饰市场进一步规范化,荧光面料和反光条的是否达标也将会成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标准。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市场才能给户外交通安全提供更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