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倒塌后 房贷仍继续

星华反光 法律在线

  雅安突如其来的地震毁坏了不少人的幸福家园,特别是在震中区域,房屋毁坏程度尤其严重就雅安灾区大面积房屋倒塌的事件,引起了不少网友的热议,如果是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正在月供的时候倒塌了,那么月供是否还要继续呢?如果房子在,人没了,谁来继续月供

带着大家共同的疑问,星华反光新闻小组的记者来到了国晖律师事务所,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内的韦用文律师

星华反光:如果是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正在月供的时候倒塌了,那么月供是否还要继续呢?

律师:如果人在房子没了,则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仍有义务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意思就是说,如果你房子倒了,房子按揭的月供你还得继续还才行。

星华反光:像这种房子没了,却还要还月供的情况,显然对于失去房子的人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如果之前没有买过相关的财产保险,该如何索赔呢?

律师:房子损毁了,在没有购买任何保险的情况下,只能由房屋所有人自行承担房屋损毁

的损失。但从政府救助角度,政府通常会给予受灾群众一定的补偿,使受灾群众得以妥善安置、重建家园。

星华反光如果房子在,人没了,谁来继续月供

律师:这种情况,则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列入该人的遗产,首先由继承人用该人遗产清偿该人的生前债务(当然包括房屋按揭贷款等债务),但清偿债务以该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父债子还在法律上没有依据,当然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法律也不禁止。

星华反光:按照合同,如果我不继续月供了,银行就有权没收我的房产。那我现在不供了,直接让银行去没收,这样可以吗?

律师:根据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与贷款银行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房屋是房屋按揭贷款的抵押物,在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贷款银行可以与借款人协议以抵押房屋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房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对仍未清偿部分的贷款,借款人仍有义务偿还,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地震给灾区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亲人没了,房子也倒了,但是房贷却依然要按月缴纳,这确实让人难以接受,希望国家和社会可以给予灾区更多的资助和关怀,唤醒他们重建家园的信心。

   地震无情人有情,请伸出我们温情的双手,献出我们真诚的爱心,来帮助这些处于苦难中的雅安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