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故障未设警示标志 酿悲剧

星华反光 交通特讯

星华反光资讯  昨天凌晨,嘉兴市南湖区消防大队特勤一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称位于余新镇南北湖大道天桥(高铁南站东面路上)发生一起追尾事故,导致一名司机被卡,伤势较重。据了解,厢式货车事发时因故障停在机动车道上,但未在车身后方设置反光警示标志,货车司机因对面车道行驶过来汽车的远光灯而暂时失去视线,等发现之后已经难以躲避,所以酿成了这样的惨剧。

据交警部门介绍说,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五十米至一百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由于个人过失导致事故的发生,让人既悔恨又悲痛,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伤亡,却还是发生了。就此,星华企业作为国内最大的
反光布生产商要在这里提示广大群众,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